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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宾后人诉汪苏泷侵权被驳回,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2022-05-26 商标新闻 43

  2022年5月26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王平、王海成、王海燕与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汪苏泷等相关着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王洛宾后人诉汪苏泷侵权被驳回,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文书显示,三原告诉称,《康定情歌》为王洛宾记录、整理并加以命名,原告在全国各地提起过多起诉讼,判决书都确认了王洛宾是《康定情歌》的作者和原始着作权人,原告继承了涉案歌曲的着作财产权,“秒拍”网站上存在江苏广电播放的、汪苏泷演唱的“康定情歌”视频,词曲部分均与王洛宾记录整理的《康定情歌》相同,署名为“作曲吴文季、江定仙”,侵犯了王洛宾的署名权和原告着作财产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江苏广电、炫一下公司辩称,江苏广电使用的版本与原告主张权利的王洛宾版《康定情歌》并非同一版本,涉案歌曲《康定情歌》是原西康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民歌,作者并非王洛宾。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歌曲《康定情歌》系由相应的词、曲构成,并非原创产生,其来源于民歌,民歌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三原告关于王洛宾系涉案歌曲的词、曲记录整理者的主张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因此不予支持。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由上可知,王洛宾后人诉汪苏泷侵权被驳回,那么,商标侵权如何认定?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被诉侵权的标识和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是否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另一方面是,被诉侵权的行为是否是商标性使用行为。

  商标性使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是商标标识侵权。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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