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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某公司假冒“龙口粉丝”商标,罚款6.19万元

2022-11-16 商标新闻 52

  作为一种新型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产品品质、特征、信誉的标志。公开信息显示,龙口粉丝是山东省烟台市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近日,商丘市某公司假冒知名品牌“龙口粉丝”,遭罚款6.19万元。

商丘市某公司假冒“龙口粉丝”商标,罚款6.19万元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七批)显示,商丘市夏邑县恩利佳食品有限公司假冒知名品牌“龙口粉丝”,造成商标混淆,夏邑县市场监管局对涉事公司处以罚款6.19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2年4月30日,商丘市夏邑县市场监管局在夏邑县何营乡一货车上发现169袋“新鸿业”“龙卩”粉丝,包装上“龙卩”粉丝与“龙口”粉丝字样相似,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经查,上述产品由夏邑县恩利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其包装上“龙卩”二字与注册商标不符,外包装上仿“龙口”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该批“龙卩”粉丝剩余产品货值金额7655元,违法所得1.81万元。

  此外,该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还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台账等违法行为。2022年6月28日,商丘市夏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夏邑县恩利佳食品有限公司假冒“龙口粉丝”品牌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并没收违法商品169袋,没收违法所得1.81万元,罚款6.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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