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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自何时生效?许可人的义务有有哪些?

2021-11-04 商标转让 10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自何时生效?许可人的义务有有哪些?随着国家的发展,很多商品都拥有自己的商标。商标所有者也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一般来说,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商标需要签订许可合同,那么,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自何时生效?许可人的义务有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自何时生效?许可人的义务有有哪些?

  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自何时生效?

  商标许可合同自签订后就生效,最好做个商标许可备案。商标许可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2、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3、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4、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5、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

  二、商标许可人的义务有哪些?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商标许可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许可人依合同的约定享有收取商标许可费的权利;有监督被许可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的权利;以及在被许可人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收回商标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许可人有适时提供真实合法的被许可商标的义务;有保证被许可人不受任何商标侵权控告及保护商标专用权的义务;对于独占许可的,许可人自己应当停止使用并且不再许可他人使用;对排他许可的,许可人不得将被许可商标再许可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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